特殊性债务重组
1)股权交易 50% 以上
2)股权支付 85% 以上(现金交易 15% 以下)
所得税
仅对现金交易部分交所得税
资产转让所得 = 公允价值 - 计税基础
应纳税所得额 = 资产转让所得 * 支付的现金/公允价值
被合并企业亏损处理
限额: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 * 最长期限国债利率
被分立企业亏损处理
按(分立资产/全部资产)的比例弥补。
1)股权交易 50% 以上
2)股权支付 85% 以上(现金交易 15% 以下)
仅对现金交易部分交所得税
资产转让所得 = 公允价值 - 计税基础
应纳税所得额 = 资产转让所得 * 支付的现金/公允价值
限额: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 * 最长期限国债利率
按(分立资产/全部资产)的比例弥补。